为更好地选拔优秀 教师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长期公开 招聘专任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岗位表A为短期招聘岗位表。 岗位表B为长期招聘岗位表。自公告发布15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本期招聘人数,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15年12月31日。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学校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岗位表A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31日9:00-9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9月1日9:00-9月21日18:00。 岗位表B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31日9:00-12月3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9月1日9:00-12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岗位表A的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应聘岗位表B的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5个工作日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我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岗位表A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岗位表B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和实施办法 (1)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办法由学院制定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 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 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 (3)采用百分制计算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4)资格复审工作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①身份证;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最终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7-87088280 联系人:朱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7-87088185 联系人:滕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教育厅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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