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消防工作需要, 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集美区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全社会公开 招聘文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招聘岗位:文秘 2、招聘人数: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4、报考本岗位的考生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均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25周岁以内(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应届毕业生; 4、具备材料书写能力,文字组织能力强; 5、获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证书; 6、自觉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三、相关待遇 经考查合格统一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签订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表现优秀可续签无固定期合同。 1、工资参照《厦门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关于消防文员的标准,实行级别工资与定期增资相结合; 2、为每人购买保值40万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 3、同消防文员一样的工作秩序,伙食标准与现役官兵一样,并按季节、气候特点免费发放制服及其他个人被装; 4、参加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28周岁以下的团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5、在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9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集美区大队(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西路45号,消防大队二楼文职办公室)。 3、需提交材料:《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三)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时请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明原件,1寸白底免冠近照2张,近期区级医院的《体检报告单》,根据部队要求,体检内容为常规体检、肝功能两对半、血液体检等方面。 (四)联系人:吴慧萍(电话:0592-6376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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