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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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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 09:2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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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补充优秀人才,推进全县各项事业发展,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拟对乡镇事业单位20个岗位进行公开招聘,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隆化县乡镇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岗位面向本市、县户籍考生。(注:报名人员须在2015年9月1日前具有限定地区常驻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限定地区的,因考入高校将户口迁出,毕业后尚未迁回的考生,由原迁出派出所出具证明,公安局核实并盖章)。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不可以报考。
(二)招聘对象:
普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的规定。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采取考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题本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有偿提供或抽调专家封闭出题。面试考官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异地选调。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7日至9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逾期不再受理。(注:隆化县乡镇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及岗位信息表均在隆化县政府网站下载)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具体地点:隆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大会议室(隆化县下甸子迎宾路)。
联系电话:0314-7084079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隆化县乡镇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版小2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报名与资格审查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6、《笔试准考证》发放: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9月21日—2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领取地点:隆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703室(隆化县下甸子迎宾路)。
(二)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
笔试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总成绩于考试结束10日内在县人社局张榜公布。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1)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26日上午,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本次考试在县内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最低分数线。同时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另作安排。
资格复审地点:隆化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709室。
复审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复审应聘人员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通知单领取地点在隆化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703室。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官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选调。
(1)面试时间、地点:初步定于2015年10月中下旬进行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达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官每半天抽签确定面试组别。
(3)考试总成绩的合成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4、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四项目服务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211院校优先录取),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公布综合成绩、岗位综合名次、确定进入体检名单、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四)考核
考核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对发现问题的人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延伸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在隆化人社局一楼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毕业证书、体检表、考核材料、单位同意聘用的报告等,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报市人社局备案盖章。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需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四、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以下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方式,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9月1日—9月6日在隆化电视台对外发布《隆化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隆化县政府网站:http://www.hebeilonghua.gov.cn
隆化县人社局(一楼、九楼)同时张贴发布招聘简章。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咨询电话:0314-7084079
监督电话:0314-7085689
3、本简章由隆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隆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
隆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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