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 泸州市路政管理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办公室文秘人员3名和协助执法人员8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办公室文秘人员招聘条件 (一) 政治素质好,品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诚信,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有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文秘、中文、法律、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和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公文及机关文稿撰写,并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技能。 (五)身体健康,性别不限,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六)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应岗位从业 经验,有国家行政机关文秘管理相应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4、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协助执法人员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诚信,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有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备应聘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其中身高1.65米以上,体形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单侧听力5米,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扁平足,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9。 (四)男性,年龄为35周岁以下。 (五)具法律、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六)转业(退伍)军(警)人员和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具有C照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优先。 (七)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4、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9月1日至9月20日。应聘者持1寸近照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填写报名表到泸州市路政管理支队或通过电子邮件( 247501822@QQ.com)报名。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二) 笔试。初审合格后,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知识、写作能力和电脑操作。 (三)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额1:3的比例参加面试,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面试内容为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聘用。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确定聘用人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宜 (一)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基本社会保险待遇,薪资待遇面议。 (二)招聘单位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人事编制、户口、住房以及家属就业和子女上学等问题。 (三)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泸州市路政管理支队办公室3195633; 联系人:邓主任; 地址:泸州市江阳南路25号市路政管理支队办公室二楼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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