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太原市文化局直属2个文化事业单位:太原市文化艺术学校、太原 美术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太原市文化艺术学校24名、太原美术馆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招聘条件详见《太原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学历证书须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 5、年龄计算基准时间为:30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8、现役军人不得报考,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在职人员须满一年的工作经历,不得为试用期人员; 10、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太原人事考试网,根据提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务必于报名信息提交2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报考其它岗位。9月14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9月14日17:00至9月16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缴纳 笔试考务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为笔试和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分科目1和科目2。科目1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 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文学基础常识等;科目2为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科目1和科目2的成绩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如有并列名次,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其中,报考太原市文化艺术学校戏曲操功 教师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具体考核方式另行通知;报考太原市文化艺术学校舞蹈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只考科目1。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须登陆太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若面试资格复审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如有并列名次,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参加笔试和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八、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设立咨询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351-4223654 监督电话:0351-403001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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