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大学生村官工作政策,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烈山区2009届大学生村官择优 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择优招聘岗位 烈山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员1名。 二、择优招聘对象和条件 烈山区2009届聘期期满、考核为优秀等次或任满2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三、择优招聘方法和程序 1.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考察的方式进行。 2.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9日 报名地点:烈山区人社局会议室(烈山区政府四楼) 报名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大学生村官聘期期满证书和考核优秀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报名人员应由本人填写招聘报名表。 由招聘办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2)考察:通过查阅资料和单位走访的形式,对考察对象的 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及村官聘任期间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结果以及所获得的荣誉称号等进行考察核实。 (3)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烈山区择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1-4685960区委组织部 0561-4685605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561-4685110区纪委(监察局) 二0一五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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