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根据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邢台市有关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批复》冀人社字〔2015〕108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2014年服务期满的特岗 教师福建山香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法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考核、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人数 面向全县2014年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32名。报考人数(自动放弃或有问题被查实的,不计入报考人数)等于、小于招聘计划数时,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报考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时,招聘计划数不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2014年服务期满,自愿留在广宗工作,且连续三个学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广宗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采集报考人员的影像、指纹并录入系统。 2、报名时间:9月8日—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联系电话:3758929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广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复印件;2014年度特岗教师服务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复印件及人事档案;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六张,报名费100元。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实行个人诚信担保,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个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依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件、证明。教育、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 6、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必须由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等知识,一张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人社局确定。 对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考核人选。 4、公布笔试成绩。在县政府公开栏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和进入考核人选。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考核与体检 1、考核:考核由县人社局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 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2、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和体检有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聘用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和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由县人社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过程中被反映有严重问题并被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教育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拟聘人员名册、《广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社局审批。 六、待遇 招聘人员全部实行聘任制,列入事业编制、财政供养。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考核、体检、签订聘用合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报考人员的影像、指纹核对系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