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省组部、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 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工作与思想 政治工作,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专职 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位于 浙江省台州市,是一所由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专职辅导员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中共党员。 (二)工作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三大学科门类相关的专业。 (四)获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必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本科是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其中,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23日止(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应聘者须现场报名,上交纸质材料到人力资源部(行政服务中心425室)。 3.应聘材料:应聘者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以及本人基本材料(包括本人受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党员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名单,考试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上公布。入围考试的人数按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方式 1.笔试:笔试(闭卷考试)占50%,主要考查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与素质(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1∶3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结果及面试安排在指定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占50%,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评要素为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应变与创新能力和仪表仪态等,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与考察对象。 3.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9月29日; 面试时间:2015年9月30日; 考试地点均为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四)确定入围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若总分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体检采用《浙江省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六)公示与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或处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3.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均不再替补。 4.拟录用人员须在2016年1月31日前取得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监督电话:0576-88660088(纪委办)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学院路788号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 邮编:318000; 联系电话:0576-8865672288665333; 联系人:蔡老师杨老师。 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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