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检察工作力度,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现面向社会实行公开、公平原则 招聘24名检察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2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招录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辅助岗位2,年龄放宽至35周岁);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5、在同等条件下,具有政法工作经历、能熟练驾驶汽车的人员优先。 6、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爱岗敬业,认真细致。 (二)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被辞退的人员;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9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地点:郫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 (四)报名材料: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复印本人和索引页)、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有C级及以上驾驶执照者提供驾驶证(上述材料均需提报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用A4纸)、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背注姓名)。 四、招聘方式及计分办法 本次招聘以 笔试+ 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考生须先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可一并进入面试。 具体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五、聘用待遇 (一)通过考试拟招聘人员先进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月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薪酬待遇为月基本工资1500元,绩效700元,并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二)年终考核合格者,按每月300元发放年终奖励。 (三)工作日提供工作餐。 (四)按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聘用方式 按程序经招聘正式聘用后,坚持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同 成都世纪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正式用工合同。 附件:《郫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汇总表》 郫县人民检察院 成都世纪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9月8日 附件: 郫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汇总表 | 序号 | 岗位 | 名额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1 | 书记员 | 3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法律类相关专业 |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 2 | 7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汉语言文学、文秘学、新闻学等中文类专业 |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 3 | 5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专业 |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 4 | 辅助岗位1 | 7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法律类相关专业 | 1、限男性;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 5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管理等计算机类专业 | | 6 | 辅助岗位2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专业 | 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注:招聘人员中,同等条件下,有政法机关工作经历、具备驾驶C照及以上且能熟练驾驶汽车的人员优先聘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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