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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增强师资力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中小学(幼儿)公办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共90名,其中高中教师3名(地理、电子商务、财务会计各1名);初中教师18名(语文2名、数学4名、英语5名、物理2名、化学2名、历史2名、地理1名);小学教师64名(英语8名、音乐7名、体育3名、美术书法6名、综合类40名);幼儿教师5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绛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5年9月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5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在校学生和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5年9月16日为截止日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五楼大厅。
报名人员可在2015年9月16日8:00至9月25 日17:30期间报名。报名前须登录绛县人民政府网(网址:)或绛县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jxjyxxw.com)下载并填写好《绛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本人亲自报名,现场数码照相,同时交《绛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和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2张。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考生,需要另外提供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具体为: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并在笔试之前公告。调整之后的岗位予以公告。
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2015年9月16日为截止时间(1980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2.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纳考试费。收费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标准。
五、考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请关注“绛县人民政府网”和“绛县教育信息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得用户口本、户籍证明材料代替)。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试一律在标准化试场进行,实行全程电子监控录像,录像资料存档。
考试为笔试和面试两项内容。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考完。总分100分,时间150分钟。
笔试内容:高中各科教师笔试内容为中学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所报学科(地理学科:地理,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基础,财会:财会基础)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以本科知识为主。
初中各科教师笔试内容为中学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所报学科(语文学科:语文,数学学科:数学,英语学科:英语,物理学科:物理,化学学科:化学,历史学科:历史,地理学科:地理)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以高中知识为主。
小学综合教师笔试内容为小学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语文、数学两科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以初中知识和高中知识为主。
小学其他学科笔试内容为小学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所报学科(英语学科:英语,音乐学科:音乐,体育学科:体育,美术学科:美术、书法)专科(含高中、初中)专业知识。
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幼师专科专业知识。
(2)面试
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并进行公示。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
面试主要采用面对评委讲课的方式。面试考官不得少于5人,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宣布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绛县人民政府网”和“绛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3)综合排队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综合成绩经绛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并报领导组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⑴体检: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依据《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⑵考察:考察与资格复审同步进行。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绛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绛县人民政府网”和“绛县教育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⑴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⑵考生在收到《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后,于30日内与县教育局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
⑶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⑷签订聘用合同后,持《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人事、档案、编制、工资、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⑸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社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九、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359-6524155
县教育局 0359-652317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359-2660316
县监察局 0359-6569020
附件:
1.绛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一览表
2.绛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服务基层项目审核表
3.绛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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