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适应教育改革发展需要,促进路南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建设一支高素质 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人事代理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路南区2015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说明: 1、凡涉及年龄、户口登记日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 2、经路南区组织人事部门认证的区属国办学校在岗的校聘教师、代课教师和稻地镇的劳务派遣教师报名时,须提交由单位出具并加盖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信,且相关内容在本单位公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审核。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60名。其中,中学教师17名、小学教师35名(其中市区教师25名,女织寨乡教师5名,稻地镇教师5名)、幼儿园教师8人(其中市区教师3名,女织寨乡教师2名,稻地镇教师3名)。具体岗位、数量及条件见《路南区2015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手续: 1、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小二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近照6张(背面写上姓名); 3、填写《路南区2015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网上下载提前填写,本人现场签字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考人员需现场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路南区任何招聘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考生在报名现场要及时提供通过短信获取的认证查询码,配合工作人员对考生学历及资格证书进行网上认证,费用自理。 (三)报名时间:2015年9月11日至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四)报名地点: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楼二层东侧小会议室 (五)咨询电话:0315-2862611 (六)报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适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符合条件要求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七)报名费: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中直机关招录公务员、省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等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3]40号)规定,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四、考试 (一)笔试 由第三方组织出题、阅卷。 考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22日,详细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请考生于2015年9月21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到报名地点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由第三方组织进行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满分为100分。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照规定时间领取证件和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录取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 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烈士子女或配偶优先; 3、学历(学位)较高者优先; 4、曾受县(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优先。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聘用。 五、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内容、标准,参照《 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四)聘用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如有工作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办理完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后的管理和待遇 (一)管理 1、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与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由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人事档案、负责调整工资、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等有关事项。 2、聘用人员按聘用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期内不允许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按规定转正定级,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内未取得 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予以解聘。 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签劳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二)待遇 受聘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保险等相关待遇与我区教育系统同等条件人事代理教师的标准相同,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拨付。 在招聘过程中,区纪委、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路南区2015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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