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充实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我县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层次,促进我县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根据《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 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到1997年9月1日之间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年龄要求见岗位表说明; 4、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报考岗位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要求详见岗位表。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5、滨海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8时至9月22日18时(报名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滨海县人民中路170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①2寸近期同底证件照片2张;②填写《滨海县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③身份证;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⑤有工作 经验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⑥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⑦其他岗位要求的材料。涉及上述③-⑥中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由工作人员现场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当场告知审查结果。 2、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人社部门根据情况会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9月23日10: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 笔试费每人100元。缴费方式为现场缴费。 4、完成报名的考生请于2015年9月24日9时至18时到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考试方式为:笔试+ 面试。笔试考试科目为:岗位代码为“1”开头的考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 专业知识;岗位代码为“2”开头的考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不低于笔试总分50%。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笔试。笔试时间为9月26日上午。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 www.bhrs.gov.cn网站进行公布。 (三)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的同时在网上公布。面试方式:代码为1-13、1-14、1-15、1-16、1-17、1-18、1-19的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四)成绩计算方法。1-15、1-16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分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定,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分由高到低递补参加体检、考察。 五、选岗 代码为1-21、1-22、1-23、1-24、2-2、2-3的岗位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选岗(总分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先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七、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县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滨海县人社局纪委0515-89196016 咨询电话:滨海县人社局0515-89196060 滨海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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