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女)7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学前教育、 音乐教育、舞蹈表演和 美术教育等专业的应往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未就业毕业生; 4.本市生源或因婚户籍迁入我市的外市生源,符合《 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规定的条件者;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9月21日—24日在市幼儿园报名。 2.所需证件:毕业证、择业证(或无具体就业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及各种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照片3张。报名时每人缴纳考试费150元。 3.资格审查:2015年9月24日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下午5时在市幼儿园报名处领取原件。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2015年9月25日进行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专业基本技能测试;9月26日 试讲。考试地点设在市幼儿园。 (二)考试科目及方式:考试分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和试讲三部分,总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30%,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30%。报考人员先参加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根据以上两项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择优确定试讲人员。考试结束后,按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和试讲总成绩(总成绩并列的,以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考试内容 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30分) 主要内容涉及幼儿 教育学、 心理学、卫生学和各科教学法以及音乐、美术、舞蹈等相关基础理论知识。 2.专业基本技能测试(40分) (1)美术(5分):考生根据提供的物品,可以进行素描、毛笔画、水彩画、油画棒画等(画笔、画板自备,纸张统一发放)。 (2)舞蹈(15分): A.自编舞蹈(10分):舞蹈类别不限,2分钟以内; B.听音乐创编动作(5分):创编的动作必须符合主题。 (3)琴法和专长(10分): A.琴法(7分):弹奏曲目自选,3分钟以内; B.专长(3分):自备乐器演奏,曲目自选。 (4)音乐(10分): A.视唱(4分): B.歌曲(6分):歌曲自选(边弹边唱或随伴奏带演唱)。 3.试讲(30分) (1)编写 教案(5分):考生根据所抽选题目和提供的教具,15分钟以内完成教案的编写; (3)试讲(20分):15分钟以内。 五、体检、公示及聘用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透明度,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人及电话:市幼儿园张老师13830290916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0932—8235619 市教育局0932—8212852 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定西市教育局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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