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是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市人社局《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市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15]107号)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市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和条件 1、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13、2014、2015届);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二、报名 1、集中报名、审核。9月22日(星期二)在市人力资源市场( 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76号)举办2015年市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专场 招聘会,见习单位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审核。申请见习的毕业生根据《 枣庄市2015年市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信息汇总表》(附件1)要求选择合适的岗位,下载《枣庄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附件2)并填写打印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见习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和报名情况择优录取,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回生源地求职择业高校毕业生优先录取。 2、分散报名、审核。高校毕业生也可根据附件1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岗位,下载填写并打印附件2两份并带齐上述材料,自行到见习单位报名、审核,由见习单位择优录取。 实行一次见习原则,已参加过就业见习活动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安排参加见习。 三、录用、管理及使用 9月底前市人社局将根据见习单位录用情况审批确定见习学生名单。根据工作需要,市人社局将择时组织见习毕业生参加相关培训。见习毕业生凭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到见习单位报到,报到后与见习单位签定见习协议书,见习时间为一年。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市直最低工资标准1.2倍(目前每月174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见习毕业生由见习单位管理使用。见习毕业生因各种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咨询电话:0632-3331668 中文网址: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就业网、枣庄人事考试中心、枣庄人才热线 附件:1、 2、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