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区办公室社工2人(汉语言文学、新闻、会计专业优先) 2、街道、开发区社工站社工8人 3、楼宇办社工1人 4、乡镇社工站社工4人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二)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力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至高中或相当学历; (三)年龄为20周岁至35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活动组织策划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 (六)同等条件下,有青少年社工 经验、团干部经历者优先考虑。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 笔试、 面试相结合办法,由青秀区团委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分值60分) 采用闭卷形式,通过笔试考察报名人员的 政治素质、写作能力和活动策划能力等。 2、面试(分值40分)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察沟通协调能力。 3、按笔试加面试成绩从高到底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录用。 4、加分项目 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 心理咨询师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加分2分,取得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二级及以上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加分5分。组织人事部门选拔到村级组织工作满两年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的西部计划志愿者给予加分2分。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计入总成绩。 5、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待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另行电话通知。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1日-9月21日(行政班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共青团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办公室(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922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71-5826550 2、报名材料 报考者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薪酬待遇 经区委同意聘用的人员,由青秀区团委统一管理,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5险。首次聘用签订2年劳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只发基本工资,如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试用期满后予以解聘),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续聘。 试用期满后,按城区聘用工作人员标准,发放工资2350元/月(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中:基本工资1645元/月(含“三险”个人应缴部分),根据用人单位按月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评定合格为705元/月,评定不合格则无绩效工资。 六、岗位职责 (一)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权益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 (二)了解青少年动态,帮助青少年解决实际问题和实现自我发展,开展个案、小组、社区工作; (三)根据辖区实际,围绕青少年的教育、劳动就业、生活娱乐、社会交往、社会参与等方面组织开展工作; (四)为特定的工作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辅导、帮助; (五)研究青少年群体的特点和状况,提出工作对策和建议,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推动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提供参考。 共青团青秀区委员会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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