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汉剧传习中心和龙岩市艺术学校,系龙岩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龙岩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戏曲表演人员和1名 音乐教学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序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补充人数 | 专业类别 | 学历 | 学位 | 性别 | 年龄 | 招考 范围 | 其它条件 | 1 | 龙岩市汉剧传习中心 | 戏曲表演 | 6 | 戏曲表演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 不限 | 30周岁及以下 | 全省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具有三年及以上戏曲(闽西汉剧)表演工作 经验 | 2 | 龙岩市艺术学校 | 音乐教学 | 1 | 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 | 本科 | 学士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全省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具有音乐学科的高级中学 教师资格证书或中等职业学校 教师资格证书 |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善于合作,勇于创新,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戏曲表演岗位要求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音乐教学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79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 4.招考范围面向全省,是指2015年9月11日前的常住户口在 福建省的报考者。 5.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15年9月1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前),其专业根据其所学的主要课程认定。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5年9月11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验的,以2015年9月1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者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报考者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经验)。 三、信息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7日下午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报考者可选择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报考者下载并填写《龙岩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及有效证明材料,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至龙岩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和报名。报名地址:龙岩市行政办公中心主楼北面三楼,联系人:黄晓洪,联系电话:0597-3389308。 (2)网络报名:报考者下载并填写《龙岩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招聘报名表》,与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招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及有效证明材料等扫描件一同发送至报名邮箱 bgs2330995@126.com,文件名为“报考岗位+姓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网络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 (1)由龙岩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初审,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进行资格复审确认。 (2)通过资格初审的网络报名人员,应按电话通知要求于考试报到前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3)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 笔试、 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戏曲表演岗位,按招考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1:2的比例开考,如未达到则按1:2等比例递减招考人数。音乐教学岗位,按招考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开考,如未达到则取消考试。 2.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9月24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新罗区九一南路龙岩市艺术学校四楼教室。 (3)笔试内容: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戏曲表演岗位主要测试汉剧表演理论及汉剧音乐理论知识;音乐教学岗位主要测试音乐学理论,满分100分。 (4)笔试合格线由龙岩市人社局和龙岩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确定。笔试成绩及合格线于当天在龙岩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和现场公示,同时电话告知考生。 3.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3倍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2015年9月2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新罗区九一南路龙岩市艺术学校五楼练功厅。 (4)面试内容:戏曲表演岗位的面试主要测试基本功展示和折子戏表演;音乐教学岗位的面试主要测试视唱练耳和歌曲演唱。 (5)面试分值 戏曲表演岗位的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功展示20分,折子戏表演80分。音乐教学岗位的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视唱练耳50分,歌曲演唱50分。 (6)考生的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 (1)总成绩计算:戏曲表演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音乐学表演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同一职位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上述办法不能区分考试总成绩名次的,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名次排列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2)总成绩公示:面试结束后一天内,在龙岩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和考察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体检对象属于在职报考者,应于体检和考察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 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选。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结合职位要求,综合考虑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核。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拟聘用人选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龙岩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3.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八、纪律监督 考试过程将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岩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小组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举报。龙岩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电话:0597-3305315。 九、其他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龙岩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龙岩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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