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才范围和对象 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和数量 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37名,具体引进计划和数量详见《孟津县引进高学历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已取得博士研究生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研究生(在国内完成全日制本 科学历教育); 4、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我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引进程序 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2、资格审查。(10月8日至10月10日) 报名人员请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提供不实证件资料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严肃处理。 3、测试。(10月12日至10月31日) 按不同岗位分别组织测试,应试人员按电话通知要求,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统一参加测试。测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核对报考相关材料原件,并提交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未按时参加测试或未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视为自动放弃。引进博士研究生可免试。 4、体检考察。 按计划引进人数1:1(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考察采取审查档案、走访座谈、函调等方式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5、公示。 拟录用人员在中国孟津网、孟津县政府网、孟津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人选。经研究确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县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五、相关待遇 1、引进人才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可优先提拔重用。 2、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2万元、博士研究生5万元的安家费。 3、配偶愿意一同来孟工作的,由县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其原单位性质安排相应工作,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按照不低于孟津县最低工资标准的50%为其发放至少一年的生活补贴。 4、子女就学。引进人才的子女在孟津上学的,可根据引进人才意愿,安排到公办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就读。 5、保险政策。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引进人才办理或接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关系。 6、医疗休假。用人单位每年为引进人才组织一次健康体检。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为引进人才休假提供便利。 六、管理措施 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从引进之日起计算。在服务期内,引进研究生不得申请调离孟津,若擅自离开,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七、信息沟通 咨询电话:0379-6791066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孟津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5孟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a.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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