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非在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 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高校相关工作 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4.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报名地点: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2)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提供本人真实的 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以上材料请整理为一个word文档,文档标题以“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命名。 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的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和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进行公示。 4)试讲。试讲办法和内容由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制定并以电话、邮件、网络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5)面试。面试按照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 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科研水平。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由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商定,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或面试)成绩×50% 四、录取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2710815 联系人:何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52710810 联系人:张老师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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