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 招聘20名合同制乡镇安监站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原则 1、招聘人数:20名,其中男18名,女2名。 2、招聘原则:依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考试( 笔试、 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员性质与待遇 招聘人员为长治县安监局编制外合同制人员,月工资为2500元,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在合同期间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2、具有长治县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8日以后、1997年10月18日以前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长治县电视台、今日黎都、县政府网站、党务公开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者需填写《长治县公开招聘乡镇安监站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并粘贴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照,同时提交同底1寸彩照4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2)报考者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10月19日—10月2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请报名者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县人社局劳动力市场报名(县迎宾东街博大超市西30米处、丽都明珠酒店对面)。 (3)资格审查 主要查验相关证件真伪,提供资料是否齐全,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的基本条件。 (三)考试方式及考试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试题命制和阅卷由县招聘领导组委托外地有资质机构承担,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安全知识》*60%,成绩分别按男、女性别分别排序。 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按照招聘名额1∶2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如面试人数不达1∶2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重点面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由县招聘领导组统一制定方案,确定面试时间、地点,考官由县招聘领导组到外地聘请。 考试总成绩计分办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1)内容:按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1:1比例入围体检环节,末位并列的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环节(笔试成绩并列者以《安全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按照上述办法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考察 (1)内容: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参照《招录公务员政审标准》执行。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体检合格者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有无需要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出现不合格对象,按上述办法依次进行递补。 (2)政审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每项工作结束后,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县招聘领导组,同时在新闻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专人及时查证落实,确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取消相应资格。 (七)聘用及管理 1、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发《聘用通知》,进行上岗培训。岗前培训合格者由县安监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培训不合格者按照上述办法依次进行递补。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满后自行解聘,如工作需要,重新考试,择优聘用。 2、县安监局负责对乡镇安监员进行综合管理,组织对招聘的安监员进行平时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解聘。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55-8089245(县纪检委),0355-8089243(县人社局纪检室)。 本次招聘工作由长治县公开招聘乡镇安监站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5-8089240,0355-8089250,0355-8086208 特此公告 长治县公开招聘乡镇安监站工作人员领导组 (借章) 201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