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微山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情况,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 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2014年 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暂行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1、个人报名及资格初审 考生登陆“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将填好的表格发送到指定邮箱: wsxgccrcyj@126.com。微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审核结果。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2日上午8:30-16日下午16:00。 2、资格复审 时间:2015年10月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地点:微山县人才服务中心。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办理考试有关证件。现场确认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与登记表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