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择优 招聘33名聘用人员(合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一)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考生下载报名表(附件2)填写好内容并打印,张贴好相片,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等证件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报考。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3日至9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镇政府大楼411室),联系人:张晓华,联系电话:0760-86736001。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报名者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程序和方法 (一)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10月11日(星期日)上午9点报到,报到和考试地点为坦洲镇林东小学(坦洲镇德溪路137号),9:30正式开始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将在坦洲镇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笔试成绩确定后,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最低成绩为60分),进入面试人选将在坦洲镇政府网站公布。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一)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一)考察内容包括招聘人员的 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在报考同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坦洲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镇党委、政府审核后,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 八、本招聘公告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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