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理工大学 2015年度招聘计划及相关规定,艺术与设计学院现面向社会常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如下:一、招聘范围与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情操、严谨的工作作风及良好的团队精神。 3.具有博士学位,并且本科和硕士学习阶段原则上应取得国(境)内外知名高校的全日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属国内高校与国(境)外高校联合办学学历项目的(不包括国际交流培训项目),应该取得国内或国(境)外高校的全日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获得国(境)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的,其本 科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副教授及以上相当职称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应在40周岁左右。 4.海外知名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或有海外工作和研修经历的博士、博士后优先。 5.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师工作,原则上不超过35岁。 二、招聘程序 (一)教师常年招聘。 (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个人简历; 2.各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相关工作、留学经历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代表作、获奖成果证明。 (二)学院进行资格筛选,并组织本单位教授会对应聘者进行学术水平考核,通过考核后填写《拟接收(调入)人员考核审批表》报学校人事处审核。 (三)人事处对被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及条件复审, 报学校审批。 (四)学校审批通过后,学院对拟聘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办理件相关聘用手续。 联系人:潘长学 刘启文 联系电话:027-87651235 地址: 湖北武汉洪山区珞狮路122号武汉理工大学鉴湖校区鉴四 教学楼第十七层 邮编:430070 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201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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