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50名辅警,用工性质为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辅警50名,其中男性45名,女性5名。岗位为治安巡逻防控、反恐防暴、窗口服务及监所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公安工作;
3.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至26周岁(1989年9月20日至1997年9月20日前出生人员);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口吃、色盲,无纹身,裸视4.8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辅警人员: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记录或违法劣迹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报考事宜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7日—2015年9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报名地点:井研县公安局四楼政工监督室
咨询电话:0833—3720717。
报名要求:报名时,带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以及技能证书、资质证明材料等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本次招聘辅警领导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县公安局负责的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并发给准考证。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于2015年10月12日到县公安局四楼政工监督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内容以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公共基本知识为主,分别占笔试成绩的20%、50%、3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气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体能测试有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子仰卧起坐)四个项目,两项合格为体能测试合格。
四、体检
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井研县招聘辅警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招聘岗位考生成绩名次递补。
五、录取办法
根据报考名额,由井研县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预录,预录到最后一名若出现成绩并列者,警察院校毕业、退伍军人、网络通信专业、文秘专业、学历高、社会工作 经验丰富者优先预录,预录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六、待遇
凡被招聘的辅警由县公安局统一管理使用,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工资1500元,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
七、监督举报电话
县委政法委:3720454
县纪委(监察局):3720256
县人社局:3721253
县公安局:3720266
相关具体事宜由井研县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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