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大学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教师岗位高层次人才62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宁波大学是 浙江省、教育部和宁波市共建高校,已发展成为一所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的综合性 教学研究型大学。现有学科涵盖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十一大门类。 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7693名、各类研究生4355名;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拥有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含领域)17个、本科专业75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2533名,其中专任教师1572名,有正高职称人员320名,副高职称人员727名,有博士学位人员787名,国家级人才23名,省级人才28名。引进双聘院士5名、加拿大两院院士1名。拥有国务院水产学科评议组成员1名、国家万人计划1名、国家千人计划4名、长江学者1名、国家杰青2名、省特级专家1名、省千人计划5名、钱江学者特聘教授12名,国家、省级突出贡献专家8名。 学校秉承“实事求是,经世致用”的校训和“兼容并包、自强不息、务实创新、与时偕行”的宁大精神,热忱欢迎海外优秀人才来校施展才华、共创佳绩。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 试讲、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计划 详见《宁波大学2015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1日9:00-14:00。 2、报名办法:宁波市第十七届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现场设摊报名。 3、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7号、8号馆一楼,具体展位见高洽会参展单位名录。 4、报名办法:在高洽会招聘单位设摊展位现场将《宁波大学应聘者个人信息登记表》(附件2)填好和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障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现场递交至招聘单位。 5、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根据往年招聘情况,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将本次所有招聘岗位认定为紧缺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在学校主页和 科学网等网站发布。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学院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核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的办法进行。 1、资格复审 试讲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试讲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应聘者个人信息登记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论文收录原件、项目批准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试讲。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 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教学、科研能力。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试讲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试讲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试讲结束3个工作日由相关学院(研究院)电话告知。 (三)体检与考核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 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人事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核准后,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人事处安中大楼403室; 联系电话:0574-87600288;联系人:周老师;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600092 附件1:宁波大学2015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 附件3: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2014版) 附件4:TOP期刊目录 宁波大学 2015年9月23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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