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各国有企业工作实际需要,按照《天台县国有企业公开 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天政办发〔2014〕3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2015年天台县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热爱中国共产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30周岁(1985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专业。 4、具有天台常住户口(以2015年10月7日24时户口所在地为准)或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的天台生源。 5、有违法等其他按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专业设置:本科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专科参照教育部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2版,研究生参照研究生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7、岗位特殊要求详见《2015年天台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天台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会议室(福溪北路45号)。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天台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在报名前自行下载表格填写并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试报名费80元/人。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4、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1的岗位,不开考或相应核减招考计划数。 三、考试 考试包括 笔试与 面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的计算为: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4 +面试成绩÷2。 1、笔试 笔试时间及科目:10月31日 上午9:3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10月26日上班时间。 准考证领取地点:天台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福溪北路45号)。 2、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11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人数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出现笔试成绩再相同,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排名在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天台人力资源网上公示,入围体检人员确定公示之后,无论出现何种情况,均不再递补。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体检时间在天台人力资源网上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 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五、聘用及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天台人力资源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台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6-83930297。 天台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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