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就业援助制度,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上级精神和禹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为人社系统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2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有敬业精神,作风正派,有就业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就业困难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2014年9月28日前毕业)、登记为失业人员的高校毕业生,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在18-35周岁(1980年9月28日至1997年9月28日出生)。 (四)具有禹城市常住户口(含夫妻有一方或父母有一方为禹城常住户口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 2、曾受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在2013年、2014年、2015年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9月28日-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禹城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三)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须在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ycsrsj.gov.cn)下载《禹城市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根据说明认真填写相应项目。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数的,按实有人数参加 笔试。 (四)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外地户口)(符合第一条第四项)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 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近期2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笔试报名费40元。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内容:法律法规、 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计划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按照学历层次、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 (四)笔试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及时在禹城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一)考察。调阅考生档案审查,对考生提交的证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复审 (二)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因不合格、自愿放弃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岗位和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因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岗位和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待遇及期限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市人社局、乡镇人社所(城区社区)签订聘用合同。按照 德州市人社局、德州市财政局公布的2015年度德州市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标准(根据2014年度德州市社会平均工资3595元的60%计算所得)以及我市研究的意见,2015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为每人每月2657元(其中包括单位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项社会保险708元,个人应承担的养老、医疗、失业社会保险费275.42元),被聘用人员每月实领1673.58元(含地方补助500元)。 社会平均工资调整时,被聘用人员待遇相应调整,调整时限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后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重新就业后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时间可计算为工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2016年6月30日之后,公益性岗位政策如发生变化,按省、市新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欲与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报告市人社局就业办公室,并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对自动离职、违反劳动纪律被开除、聘用后拒绝上岗等情况的人员,不再作为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 七、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4-7221784 0534-7365928 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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