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并报请市人社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招聘名额共32名。招聘条件为: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户籍不限,年龄符合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7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5、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祁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岗位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的招聘对象为:在祁县服务参加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和服务满两年在岗祁县大学生村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退伍回祁的),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5年10月9日为截止日期。
二、 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报考全额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至10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18点);报考差额事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1日至12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18点)
2.报名地点:红海大厦2楼
3.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报名时持报名表(报名表请从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均为A4纸),近期红底一寸免冠彩照3张,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手工填写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登陆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填写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团县委和县民政局等部门审查盖章。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核减、取消和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告。祁县人民医院各招聘岗位不受此比例限制,但拟聘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且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如数退还。
2015年10月23日上下午和24日上午(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18点)持缴费收据和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应聘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人员不参加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基础理论知识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和40%。应聘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得分 《申论》或《公共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笔试得分)/2
笔试每科均采取百分制计分。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申论》(应聘祁县人民医院岗位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3:1的竞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环节。不达3:1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政审人选。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成绩相同时,分别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的具体组织、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另行进行公告。
四、体检与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晋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生放弃体检、政审,或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按总成绩递补。
五、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进入政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考岗位要求有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关执业证书;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资格复审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祁县人社局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54-5222828
附件:
1、祁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
2、祁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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