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同意,花都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速录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速录员20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应聘人员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 6、熟悉法律基础知识,熟悉电脑软件操作,有较强的语言归纳能力,具有一定有速录技能。 7、在法院系统工作三年以上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以内。 8、应聘人员的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15年9月30日。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9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咨询电话:020-66850907。 2、报名地点: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大厅(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25号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右侧)。 3、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工作经历证明等与报考职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2)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可在花都区人社局、花都法院网站下载。 (3)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于2015年10月14日在花都区人社局、花都法院网站公布。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10月16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地点:花都区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大厅(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25号立案大厅右侧)。 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现场受理代报名,代报者须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受理代领准考证,代领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计算机操作测试和 面试两部分。计算机操作测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1、计算机操作测试 (1)计算机操作测试时间:2015年10月18日(星期日)下午2:30-4:00 (2)计算机操作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计算机操作测试内容:计算机操作能力、打字技能等。(打字速度标准每分钟不低于100字)。 根据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考生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安排于2015年10月21日在花都区人社局、花都法院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10月24日全天(星期六)(上午 8:30-12:30,下午2:30-5:00)。 (2)面试地点: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八楼(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26号)。 (3)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对考生进行进一步资格复审,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考核与公示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思想 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情况、工作实际和计生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在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花都区人社局、花都法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填写《广州市花都区政府雇员(聘用人员)聘用审批表》报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初次聘期为2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实行经费包干制,6万/人/年。 五、其它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0-66850907。 附件:《报名表》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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