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市场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特别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着力构建“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渠道,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壮大监管力量,促进县、乡镇、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 面试、体检、培训、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名额分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50名,名额分配详见附表(附后)。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良好的 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3、热爱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自愿从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工作;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能熟练运用计算机(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5、年龄在22周岁以上(1993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食品、药品专业人员优先; 8、所招聘人员安排到各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工作,并且自愿服从组织分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毒人员; 3、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原件的。 四、招聘方式 由招聘领导小组采取面试方式,择优录取。 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本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10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正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3、联系电话:0851-26424429 4、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⑴毕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⑵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⑶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蓝底或红底)照片2张。 ⑷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⑸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二)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获得面试资格。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将以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资待遇 对体检合格的,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在试用期期间,工资待遇2000元/月包干(包括五险在内);试用期满后,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工资待遇2500元/月(包括五险在内)。 七、有关要求 (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拟聘用人员组织培训合格后,将按照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与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二)应聘者被聘用后,安排到各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上班,由各分局进行统一管理。 (三)被正式聘用的人员要加强学习,强化服务意识,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基层分局要加大考核力度,对工作不努力、态度不端正、不服从安排的招聘人员一律予以辞退。 附件:正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招聘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名额分配表 正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30日
正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招聘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名额分配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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