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安阳航校公开 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安航字〔2010〕26号)、《安阳航校新进调入人员暂行管理办法》(安航字〔2004〕47号)等文件规定,鉴于学校现急需飞行员的情况,经报请 体育总局人事司批准,学校决定自行组织公开招聘飞行员2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国家体育总局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秋季)岗位一览表》。 一、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安排 1、10月9-14日,为报名和初步资格审查时间。报名地点:安阳航校人事处。收取有关证书、证明并审查。 2、10月15-23日,加试及资格复审。 3、10月26-30日,考核与体检。 4、11月2-6日,确定拟聘人选。 5、11月9-13日,对拟聘人选在总局人力中心网站和学校范围公示7个工作日。 6、11月16-20日,为招聘人员举办上岗前培训班。签订试用期协议。 (二)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将委托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统一发布,并在学校网站和校园内进行发布。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飞行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含)。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所报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加试及资格复审 1、进入加试范围的人员比例 加试人员比例严格控制本岗位1:3的范围内。 2、加试及资格复审 加试由学校按照相关要求和单位情况自行组织,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需的 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实际工作技能。 学校对参加 面试的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要求进入面试的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学位、学历、职称、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考核与体检 对通过考试的人员,单位采用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组织对其思想 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进一步的复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民航行业需求的条件进行。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进行上岗前学习培训。 三、招聘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学校将严格按照总局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对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的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并接受全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监督部门(电话0372-2298256),校政信箱为投诉信箱。 四、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李宗海杜佳 招聘工作办公室电话:0372-2298326、291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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