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 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71名,其中博士研究生49名,硕士研究生22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洛阳理工学院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兼有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 教育学等学科的省属本科院校,学校有王城校区、开元校区和九都校区3个 教学区,占地面积2229亩。学校设置12个二级学院,3个教学部,42个本科专业。现有教职工1803人,其中专任 教师1212人,副高级以上职称600余人,硕士以上学位981人,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6万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主管组织、人事、教务、学生、纪检的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人事、教务、学生、纪检和办学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 49名博士、22名硕士。详见附件《洛阳理工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3、2014、201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或及以上学历,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洛阳理工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参加 笔试前,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及资格核查,届时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应聘思想 政治辅导员的,另须提供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学生干部任职期间获得的相关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上述材料审验原件,留复印件。若现场不能提供原件,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姚老师,周老师,联系及咨询电话:0379—65928115。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 面试( 试讲和实际操作 答辩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应聘人员请随时关注我院网站,若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自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60%)、答辩(40%)等方式进行; 音乐、 体育、艺术相关专业采取试讲(60%)、实际操作(20%),答辩(20%)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 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由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0379-65928115 监督电话:0379-65928039(校纪委、监察处) 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 洛阳理工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序号专业岗位申请招聘人数学历要求备注
1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方向:水泥,玻璃)2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2材料物理(方向:材料物理与化学)1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3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2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4金属材料2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5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6车辆工程1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7机械电子工程1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8机 械1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9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方向:电气工程)1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10自动化1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11电子科学与技术1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方向:计算机)
13土木工程(方向:结构工程、混凝土或钢结构方向、岩土工程、工程力学)2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14环境工程(方向:大气污染控制)1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15应用化学(方向:精细品合成)1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16工商管理1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17国际经济与贸易1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18旅游管理1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19工程造价(方向:管理科学与工程)2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20财务管理2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21会计学2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22环境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1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23英语(英美文学)1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24翻译(英语口/笔译)1普通高等教育
25秘书学1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26新闻学1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27法律(法律事务)1普通高等教育
28社会学2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29学前教育学2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30教育学1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31马克思主义理论(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1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32哲学(中国哲学方向)1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33数学3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34物理2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35体育教育训练1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36图书情报专业1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37车辆工程1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38通信工程1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39物联网技术1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40土木工程(方向:工程力学)1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41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1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42审计学1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43环境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1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44翻译(英语口/笔译)2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45学前教育学1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46音乐表演(方向:声乐)1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47作曲与指挥1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48思想政治辅导员101.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2.热爱学生工作; 3.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4.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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