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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福建教师职称评审有新招,说课、答辩齐上阵,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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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9 14:0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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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并对2015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的评价办法作出新的规定。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推荐人选要进行说课讲课和行业企业实践情况答辩,说课和行业企业答辩合格者方可推荐。

一、评聘范围
  在中等职业学校、教研机构中等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以及在中等职业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兼职教师,具备相应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教师职称,其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

二、推荐人选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实行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相结合。各学校根据岗位空缺数量,组织竞争推荐。已超岗位数的学校,按照“退二进一”的办法组织竞争推荐和职称申报。
  正高级讲师评审人数控制在15名以内。推荐参加评审正高级讲师人数控制在25名。

三、申报人相关要求
  申报人员应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申报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简明表》等,并提供相应的材料。申报评审表填写的内容应与所提供的材料相一致。
  设区市教育局组织辖区内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推荐人选进行说课讲课和行业企业实践情况答辩说课和行业企业答辩合格者方可推荐。
  申报正高级讲师职称的人员,须提交2篇本专业论文作为代表作;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含教研人员),须提交2篇本专业论文作为代表作。

(文章来源:福建教育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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