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区 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23名,具体招聘计划、专业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应具有 山东省常住户口,大学专 科学历报考人员应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含2015年潍坊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毕业生)。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的 教师资格证,考生所报专业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辞退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按规定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9:00—10月21日17:00 初审时间:2015年10月20日9:00-10月22日12:00。 1.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www.wfrsks.com,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专业,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初审:峡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安排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缴纳 笔试费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时间:2015年10月20日9:00—10月23日17:00。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考试报名登记表》和《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考试诚信承诺书》,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对各专业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予以核减、调整或取消该专业聘用计划。 4.准考证打印:网上缴费成功后,请考生注意关注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10月28日9:00—10月30日17:00。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专业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 面试人员,并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注意事项: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考试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在笔试准考证上签署同意面试的意见并盖章,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70元。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随时取消考录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课堂 教学形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五、聘用 (一)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生总成绩将及时通过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二)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专业招考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国家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组织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具体事宜见网上公布的通知。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 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经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区教育管理中心和区政治工作部负责组织考生根据岗位设置条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挑选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资格,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结束后,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或派遣手续,由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峡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3086906,0536-7730219 附件:2015年峡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峡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9日 附件: 2015年峡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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