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纳溪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临聘岗位主管部门意见,并经镇党委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镇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临聘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职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及性质 此次招聘人员属临聘人员性质,具体的招聘职位见附件1《大渡口镇2015年招聘临聘人员职位需求表》。 三、报名条件 1.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责任心和岗位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强,具备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执行力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适应聘用岗位工作要求。 3.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大渡口镇2015年招聘临聘人员职位需求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年龄计算截止至2015年10月8日,如“年满18周岁”是指1997年10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在人事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大渡口镇党政办。 3.联系人:姜维莉联系电话:4692060 4.报名要求。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3张,填写《大渡口镇临聘人员报名表》。 5.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结果当场公布。 五、考试 面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拟招聘职位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由镇党委研究,确定是否列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大渡口镇党政办牵头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执行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八、递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镇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九、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0830-4692060)。 十、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试用三个月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同时按照《纳溪区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大渡口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830-4692060。 2.其他有关事项将随时在 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公众信息网,请各位报考人员注意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1.大渡口镇2015年招聘文化宣传协理员和安全协理员职位需求表 2.大渡口镇2015年临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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