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市于2014年9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为加快推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市委、政府职能部门工作需要,经2015年9月30日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市直机关单位财务人员10名。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 笔试与 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整个工作过程接受社会及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坚决杜绝招录不合格人员,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二)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具体要求按《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基本条件、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财会专业毕业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三)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10月12日至10月18日(每日上午京时10:00至下午19:00)。报名地点:霍尔果斯市公开招聘市直机关财务人员报名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市场科),并携带报名所需原件和复印件当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束后原件退回本人。 (二)网上报名 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进入笔试人员,10月20日将全部资料原件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原件退回本人,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10月21日(上午京时10:00—12:00);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笔试内容:由具有命题资质的相关机构拟定。 (三)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考场,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四)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的,取消该职位考试。 六、面试 (一)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二)面试时间:10月22日(上午京时10:00到面试结束)。 (三)地点: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方式计算。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按实收取。 八、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天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经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后履行正式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要求提供相关的人事档案报到履职。 九、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期满连续2年考核合格者,可参照在编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 十、监督及其它要求 市纪检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坚持秉公办事、阳光操作,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794268(市纪检委)。本《简章》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梦江聂卉卉 联系电话:(0999)8797710、15109990600、18399067858 附:1、《职位表》 2、《报名表》 霍尔果斯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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