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教师5名,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恩平市教育局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条件。 2、其他条件,详见《恩平市教育局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2)。 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必须使用最高学历报考。社会人员可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 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招考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三)年龄要求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2015年1月1日为界,如: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的,即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的,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在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含2014年及2014年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以及2016年后毕业的在校生),且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公告时间:从2015年10月12日起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从2015年10月26日(星期一)起至2015年10月28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恩平市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恩城小岛锦茂路1号,联系人:吴茵虹,联系电话:0750-7822927。 (1)现场报名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须提供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户主首页复印件加盖集体户口单位或所属公安机关公章和本人内页原件)和其它与报考岗位条件(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大一寸红底照片2张,并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存档备查。 学历证、学位证遗失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国家学历认证机构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国有单位在职人员、2015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所在服务单位同意。其中,公立学校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填写《恩平市教育局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资格审核由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负责。如应聘者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10月30日(上午9:00至11:00),地点:恩平市教育局人事股。 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和条件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具备相应岗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 1、研究生和211工程师范大学师范本科毕业生,免 笔试直接参加招聘 面试,在同一岗位考生中优先聘用。 2、其他毕业生须参加笔试、面试,择优招聘。 3、同一岗位如同时有以上3类考生报考,研究生优先聘用,其次是211工程师范大学和其他毕业生。 五、考试 各招聘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不划定合格分数线。考试内容包括 教育学、教育 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等 专业知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3确定面试人选。若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由市教育局于笔试结束后在恩平教育信息网 http://www.epedu.com.cn公布。面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知识,满分100分,以 说课或实操(术科)形式进行,面试时间20分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六、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10月31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面试时间定于2015年11月1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笔试和面试地点设在恩平市年乐学校(恩城小岛华源路1号)。 七、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星期一、上午8:00-11:30)。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其中,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体检完成后,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项目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最多可复检2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如体检医院对其它体检项目未能作出体检合格结论的,应聘者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可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市教育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九、资格复查及公示 十、聘用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招聘的教师,与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最少服务期限5年,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工作,办理入编手续,其工资由市财政核拨,有硕士学位的聘为专业技术11级岗位,有本 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的聘为专业技术12级岗位,有本科、大专、中专学历的聘为专业技术13级岗位。聘用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1年,其他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人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等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二)考察人选不合格被淘汰,或放弃考察、聘用机会的。 是否递补人选由市教育局提出意见,并书面报市人社局。 十二、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招聘政策咨询由市人社局职员和雇员管理办公室受理,电话为0750-7727423。报名资格条件、岗位设置及资格审核事项的咨询由市教育局受理,电话0750-7822927。 附件: 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恩平市教育局 二0一五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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