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招聘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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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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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数学 |
| 3
|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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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物理
| | 1 | 化学
| | 1
| 生物 |
| 2
| 思想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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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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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地理
| | 1
| 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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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钢琴
| | 1 | 书法
| 心理教师 | 1 |
| 专职班主任 | 5
| 专业不限 |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财政核拨编制,执行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初审、 面试、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公示、签订协议等程序进行。
(二)面试
(1)教师面试:采用 试讲方式进行,应试人员临时抽签确定试讲课题和顺序,集中备课,依次试讲,试讲时间为20分钟。
(2)非 教学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时间为20分钟。
(三)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1)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与“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单位公章。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调阅考生的个人档案,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再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规定等额递补。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规定等额递补。 (四)招聘工作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凡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公告》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
(3)对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令)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整个招聘过程由市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并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湛江职业中学
二〇一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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