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特向社会公开 招聘南沙区机关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见《2015年 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机关雇员职位表》(详见附件),工作 经验年限以毕业后参加工作起计算。 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5年9月30日(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9年9月30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二、招聘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愿意为社会公众服务,遵守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敬业爱岗,并符合“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要求的中国公民。 “应届毕业生”指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7日10时至2015年10月20日17时止。报考人员登陆广州南沙人社网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按网上提示的方法进行报名,未按期按要求完成报名手续的视为放弃。打印准考证时间初定在2015年10月22日12时至10月24日24时,成功报名的人员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准考证为准。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为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请各位考生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于报名截止前向我办提出并说明原因,否则将影响以后参加南沙区雇员和事业单位的招考。每个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2以上(含1:2)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行政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信息为准。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不提供参考材料,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按100分计算,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对象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计算函数为: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C4E9.tmp.png 其中,x代表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按照此公式计算确定具体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数量,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比例,面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 面试人员参加考试时,需携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 专业知识水平。 如果个别岗位需加考专业技能测试的,专业技能测试安排在面试当天进行,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参加专业测试。以加考成绩与面试成绩3:7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 面试及加考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出现面试成绩同分的,则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别排名先后顺序,则加考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总成绩达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在面试合格(有加考专业测试的岗位以总成绩计算)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 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南沙人社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20-39096653、39096658。 本公告由南沙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州市南沙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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