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心理学博士学历毕业生2名,招聘信息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所需专业 心理学相关专业 三、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学风端正,团结协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富有创新精神; 2. 国外知名高校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硕士或博士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本科、硕士及博士专业应一致或相近,具有一定的实践 经验、学术水平和科研与 教学潜力; 3. 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博士后或具有与本专业相关工作、科研经历的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 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四、聘用方式 经学校评审并同意接收的,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聘期三年,首次聘用包括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 陕西省省属事业编制,享受与在编教职工同等待遇。 五、薪酬待遇 (一)岗位待遇 被聘用人员来校工作见习期届满后,认定为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享受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待遇。其中,博士后出站人员可享受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待遇,具有中级职称的,任中级职称满两年的可直接参评副教授职称。 (二)住房条件 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由学校提供过渡性租住房;试用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并转为事业编制的长期聘用者,可在校内购买100-140平米有偿集资住房一套,聘任满两个聘期或在校工作满8年后享受与校内在职职工同等的住房产权政策。 (三)安家费 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届满并经考核合格后,学校提供安家费5万元。 (四)科研启动费 博士毕业生提供2万元科研启动费。 (五)其他待遇 对转为事业编制长期聘用者,其配偶为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满足学校人事代理人员招聘条件的,学校可以根据用人需要优先聘用。 六、应聘及联系方式 1. 应聘方式 应聘者可通过来电、电子邮件方式直接与中心或人事处联系,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填写附件中的附件一:《陕西科技大学人才招聘个人信息详表》、《附件二:陕西科技大学博士及高层次人才招聘考核信息简表》并发送至招聘专用邮箱( sustrsc@126.com);邮件标题格式应为“应聘心理中心+毕业院校+学历+姓名+ 教师招考论坛”;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 2. 招聘程序 应聘者提交个人信息后,学校按照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学校研究、体检和签约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3.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大学园区陕西科技大学 邮政编码:710021 联系部门:陕西科技大学 人事处 联系人: 李老师, 董老师 联系电话:029-86168065;86168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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