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和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国家、省和 南平市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武夷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采取" 面试+考核"的形式向社会公开 招聘10名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2、武夷山市卫生系统计划招聘临床医学岗位医务人员2名。 3、武夷山市其他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9月15日至1997年9月14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5、各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公告为准,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武夷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简章》。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 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2、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 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3、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要求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南平市2015年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为符合专业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应符合所列专业要求。 5、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5年9月14日前取得。 三、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全部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2日-10月16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 报考武夷山市教育系统岗位的考生到武夷山市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武夷山市中华路41号3层,联系电话:0599-5300659); 报考武夷山市卫生系统岗位的考生到武夷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地址:武夷山市迎宾路28号12层,联系电话:0599-5302594); 报考武夷山市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到武夷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室(地址:武夷山市迎宾路1号电信大楼六层607室,联系电话:0599-5315672)。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应符合应聘条件要求,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2张、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同时,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四)资格审查 现场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2015年武夷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面试 4、面试成绩作为考核和体检依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5、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则报经武夷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加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因考核、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武夷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经审核合格后,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因卫生系统岗位特殊性,招聘时不要求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应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执业资格,若到期未能取得,则解除聘用。 受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除不可抗拒原因外)未到单位报到上班以及报到后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根据南人综〔2011〕120号,受聘人员在聘用之后一个月内应将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其中属城镇居民且不具备安居条件的,可暂缓迁移。 七、注意事项 1、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武夷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9-5315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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