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 招聘一批县属国有公司领导人员(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一、招聘范围和职位要求 (一)招聘范围 面向广西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公开招聘公司领导人员名,招聘范围为自愿辞职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其他在广西国有企业工作有经营管理经历的人员。 (二)职位要求 三江县共招聘公司领导人员5名,其中正职1名,副职4名。 1.公司正职职位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8年以上工作经历,有建筑、规划、经济、旅游、金融、财务、企业管理等行业工作经历或相关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 2.公司副职职位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5年以上工作经历,有建筑、规划、经济、旅游、金融、财务、企业管理等行业工作经历或相关业务知识,具有一定的投融资和项目管理能力。 二、报名资格条件 1.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热爱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备履行职位职责所必需的 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担任职务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的公司领导人员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奖金构成,五险一金按有关规定缴纳。 1.公司正职领导基本年薪为7万元/年; 2.公司副职领导基本年薪为5万元/年; 3.绩效奖金根据聘用人员完成公司制定的目标考核任务情况发放,一等奖绩效奖金为基本年薪的1.5倍,二等奖绩效奖金为基本年薪的1.25倍,三等奖绩效奖金为基本年薪的1倍,未完成相关任务的不发放绩效奖金。 四、公开招聘的程序和要求 公开招聘从2015年10月中旬开始,至2015年11月中旬结束。按照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宣传发动 由县委组织部印发通知、发布简章,公布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等。 (二)组织报名 报名人员可直接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名,或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以当地邮戳、收达为准)。报名者须填写《三江县公开招聘县属国有公司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柳州党建网 www.lzdj.gov.cn上下载),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等)原件和复印件,3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的,须于资格审查阶段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接受审验。逾期未接受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任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提出符合条件和表资格初步人选。 (四)面试 由有关单位领导干部、有关行业专家和组织人事干部组成评审组,对合格人选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领导经历、工作业绩、奖惩情况等方面,结合招聘职位的职责要求进行人岗相适性评价,根据职位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按结构化面试相关规定进行面试。 (五)组织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组织部门依据招聘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资格,按面试成绩高低将下一名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结束后,组织考察对象统一进行体检。 (六)研究决定 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对象的面试、考察等方面的情况,结合招聘职位的要求,研究提出方案,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职人选。 (七)公示任职 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后方可任职)。 未尽事宜请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咨询。 邮政编码:545500 联系电话:0772-8617285 传真:0772-8612293 监督电话:0772-8612007 中共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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