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5〕14号)、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晋组函字〔2014〕46号)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清徐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公开招聘一批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切实完成好这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参加 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户籍在太原市并从太原市入伍的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9名清徐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清徐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不得报考人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刑事处罚,并在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任职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人员; 4、历年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 笔试、 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 (一)发布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4日8:00—10月26日18:00。 2、报名地点:清徐县人社局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携带红底一寸免冠照三张),并缴纳笔试考务费,报名费为10元/人,考试费50元/科目。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1、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对于任职地偏远、人员紧缺且报名人数少、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岗位,可根据报名情况由本次考试领导组研究确定放宽比例;因核减不再招聘的岗位,各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者2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愿重新改报的,退还所交的考务费。 2、报考人员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2),携带相关证件、证明,于10月24日—26日前往县人社局进行审核,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四)考试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与笔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考生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情况特殊的,经考试领导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如有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清徐政府网( www.qx.gov.cn)公示,请考生注意查询。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名额的,设置60分为最低面试合格线;如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次面试。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由清徐县人社局具体承办组织实施,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六)考察 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按管理权限分别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清徐政府网( www.qx.gov.cn)公示,为期一周。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符合招聘条件者,经认真调查落实,确有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六、监督电话 公开招聘工作关系到每个报名参与人员的切身利益。为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平等、公正地进行,特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县纪委:0351—5722217 县委组织部:0351—5722227 县人社局:0351—5722203 清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6日 附:1、《清徐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1: 清徐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 清徐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 招考单位 | 岗位 | 考录名额 | 服务地 | 年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要求 | 龄 | 要求 | 乡镇事业单位 | 合计 | 9 | 清徐县 | 3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马峪乡综治专干 | 1 | 清徐县 | 3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东于镇便民服务中心 | 1 | 清徐县 | 3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西谷乡便民服务中心 | 1 | 清徐县 | 3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西谷乡综治专干 | 1 | 清徐县 | 3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王答乡便民服务中心 | 1 | 清徐县 | 3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徐沟镇便民服务中心 | 1 | 清徐县 | 3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东湖低保所 | 2 | 清徐县 | 3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东湖安监办 | 1 | 清徐县 | 3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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