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中山大学1924年6余人,其中专任 教师70余人。教师中教授30百人计划”余人,院士1长江学者”1杰青”1青年千人计划”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 2008年7月,学院搬入位于大学城的建筑面积为2.3万元以上的大型贵重仪器185台,仪器设备总值1.28药理学”药学”一级重点学科。迄今为止,药学院获批组建“和“ 广东省新药设计与评价重点实验室”等13个厅局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同时,中山大学药学院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获得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GLP认证。目前药学院已建立起靶标发现与确证、药物设计与合成、新药筛选与评价以及药物制剂与质量控制等新药研发体制。 建院以来,学院共承担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欧盟第7框架项目、973项目分课题、863计划项目以及国家自然 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纵向科研项目580亿余元;发表学术论文2000收录论文900余项;2010项,教育部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和一等奖1学院非常重视对外合作与交流,赴美国NIH余人次。学院积极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来院交流访问,共邀请200余场“药学前沿大讲堂”的高水平学术报告。学院分别与匹兹堡大学、麦吉尔大学、悉尼大学等10根据引进人才发展需要,提供充足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保证一流的办公环境和实验条件。 在中山大学药学院发展的道路上,诚邀海内外各类人才的加盟。现将学院的 招聘信息发布如下。 二、招聘学科: 招聘学科领域:药学一级学科下的所有二级学科,包括药物 化学、药剂学、生药与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微 生物与生化制药、药理与毒理学、药物代谢与药动学等学科以及相关学科。 三、相关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请见附页 四、岗位待遇: 1.根据引进人才发展需要,提供充足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保证一流的办公环境和实验条件。 2.除享受相应的支持费用外,广东省和中山大学提供丰厚的工资待遇和相关配套,安排子女入学(托)等。 3.如有其他特殊需求,具体事宜可面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秀花 联系电话:020-39943110 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1.顶尖人才 (1)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大奖获得者。 (2)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 (3)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 (4)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 2.“外专千人计划” (1)外专千人计划项目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 (2)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 (3)长期项目要求引进后应至少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短期项目要求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4)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 (5)外专千人计划项目的申报人,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来华)时间应在一年内。 3.“千人计划” 长期项目 (1)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2)原则上不超过55岁。 (3)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 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4)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 (5)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 4.“千人计划” 短期项目 (1)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符合“千人计划”长期人才的引才标准。 (2)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作出实质性贡献。 (3)已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4)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5.“青年千人计划”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 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在海外从事 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 (3)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4)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 (5)引进后应全职回国工作。 (6)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申报人,可以突破年龄、任职年限等限制,破格引进。 6.中山大学“百人计划二期”引进人才 (1)领军人才:学术造诣深厚,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中科研成就显著,在海内外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的学者。 (2)青年杰出人才(分Ⅰ类和Ⅱ类):研究方向明确,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工作能力和较好的工作积累,发展潜力大,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的青年学者。需具备在国内外一流大学学习或工作的学术经历,且在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或获得公认的科研成果等基本条件。 (3)学科带头人:达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条件,以及在海内外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带头人;或海外知名大学有发展潜力的副教授。 (4)学术带头人:具有重要学术成就、已在国内外知名大学任职的有发展潜力的学者。 (5)优秀青年人才:年龄在35岁以下的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学者。 (6)技术、应用与工程类引进人才:在国内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担任教授职务,或在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核心项目负责人,具有很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掌握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关键技术,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成就显著。 7.中山大学专职科研系列人员(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 (1)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具有讲师、助理教授或相当职务及以上职位人员。 (2)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优秀博士后或博士毕业生。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 8.博士后 (1)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2)首次进站人员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博士毕业不超过两年。企业、基地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外籍人员、拟进二站人员、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无博士毕业与博士后进站间隔年限限制。 (3)科研博士后原则上不接受在职人员的申请。 (4)在本校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得申请进入校内相同一级学科的流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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