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 青海调查总队是国家统计局派驻青海省从事统计调查工作的正厅级中央事业单位。 单位简介
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实行财政全额拨款的中央驻青单位,于2005年11月8日经国家统计局批准,2006年5月23日正式挂牌成立,是在1984年成立的原国家统计局青海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国家统计局青海省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1995年成立的国家统计局青海省企业调查队基础上整合组建而成的。 主要职责
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具体工作
1、组织实施城乡住户、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价格、投资价格、居民消费价格、农产量、农业中间消耗、服务业、规模以下工业、规模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和资质以外建筑业企业等国家抽样调查制度,以及国家统计局布置的有关企业景气、企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农村贫困监测、城乡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专项调查制度; 2、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快速反应制度,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本地区的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方面信息; 3、参与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普查项目; 4、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授权,管理和公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5、依法查处调查队系统及其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案件; 6、与地方统计局一起完成统计信息化的有关工作; 7、受国家统计局委托管理下属各级调查队;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业务工作; 8、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开展统计调查,提供统计数据处理服务等。 获得荣誉
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自成立以来,在国家统计局和青海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 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工作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章立制、求真务实,端正作风、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骄人的业绩。调查总队和省统计局共同被评为新一轮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总队机关在全省迎奥运、庆“三八”妇女健身大赛中荣获一等奖;在省直机关迎接十七大胜利召开党建知识竞赛和反腐倡廉演讲比赛中分别荣获二等奖;荣获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讨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奖;信息咨询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分别被评为全省党委系统和政府系统先进单位,总队编发的调研报告和调查信息多次受到国务委员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课题研究和调查分析在国家统计局评比中获奖;各调查专业在全国统计系统业务工作考核评比获得殊荣。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机关现内设16个处室,在青海省8个州、地、市均设有市级调查队(正处级),在国家抽中的16个县(市)设有县级调查队(正科级,其中格尔木调查队为副处级调查队)。 办公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39号 邮政编码:810008 咨询电话:0971-6317501 本次招录计划情况
青海调查总队本次共计划招录28名公务员,其中调查总队机关业务处室2名、各市县级调查队26名。(各职位相关信息及招录条件请参考详细录用职位表,职位表可在国家公务员录用系统中下载,并以国家公务员局公布的职位信息为准,我单位部门代码: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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