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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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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1 13:0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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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把旺苍县建成川东北人才发展高地,根据《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广委办〔2014〕38号)和《旺苍县急需紧缺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把旺苍县建成川东北人才发展高地,根据《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广委办〔2014〕38号)和《旺苍县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自主引进办法》(旺委办〔2015〕6号)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6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引进(招聘)6人。详情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
  6.在旺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或具有相应专业方向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是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
  2.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1970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所学专业类别及方向、学历、资格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引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5年10月3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4张,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四川省旺苍县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报名地点: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二楼)。同时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人才办及用人单位等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相关高等院校进行专题宣传,接受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人员,登录旺苍县党政网(http://www.wangcang.gov.cn/)、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wchrss.gov.cn/)、红城党建网(http://www.hczgw.gov.cn/)或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www.gypta.gov.cn),下载填写《四川省旺苍县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与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等扫描图像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360992977@  qq.com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专业)××(岗位代码)”。
  (3)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只填写《四川省旺苍县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2015年11月4日至11月6日,由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旺苍县人才办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在旺苍党政网、红城党建网、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发送面试邀请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引进(招聘)工作全过程,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三)面试
  各引进(招聘)岗位报名的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全部纳入面试。请接到邀请通知的面试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网上报名的人员,面试前先提交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不列入考察范围。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考察程序的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可申请1次复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另外一家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复检。
  (五)考察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研究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同一岗位在2人及以上的可确定2人进行差额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职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取消其资格,不予引进(招聘)。
  考察人员名单在旺苍党政网、红城党建网、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引进(招聘)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主要优惠政策
  根据《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和《旺苍县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自主引进办法》相关规定,引进人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对刚性引进(招聘)到我县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经考核合格的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8万元、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在我县工作期间,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月发放每人每月400元、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月发放每人每月800元的工作补助,期限5年。
  (二)对引进(招聘)到事业单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解决事业编制。
  (三)引进(招聘)到事业单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首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限制,可直接予以聘任。
  上述政策待遇仅指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的高层次人才才能享受。
  五、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在中共旺苍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旺苍县人才办具体组织实施。旺苍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六、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旺苍县人才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4220048,旺苍县人才办:(0839)4202191。 
1.四川省旺苍县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单位基本情况

3ebefffb40275ac1c3cbf7b06e560a87.rar (9.49 KB)

2.四川省旺苍县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

2dba9c60b5a9bf461fbbb21a42b13d11.rar (9.49 KB)

3.四川省旺苍县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0231d2faa386ebbe66d9aa1c1105c48f.rar (9.4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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