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公开招聘烟台市芝罘区社区工作者10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色盲、口吃或纹身; 4、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未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5、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烟台市区常住户口,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8、相关资格、学历等应于10月1日前取得; 9、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至11月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报名地点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芝罘区华茂街30号)北楼二楼。 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烟台市芝罘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缴纳考务费40元(城市低保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及零就业家庭提供相关证明,可减免考务费用。其中,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零就业家庭需提供区民政部门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缴费成功人员须于1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持本人身份证、缴费发票,到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芝罘区华茂街30号)北楼二楼领取 笔试准考证,同时提交与报名登记表同版照片2张。 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经芝罘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笔试加分。中共正式党员(转正时间截至2015年10月1日)笔试成绩加2分,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开始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后)笔试成绩加1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笔试成绩加2分,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笔试成绩加1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党员证明材料(入党志愿书或乡镇(街道)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注明身份证号、入党时间、入党地点、转正时间、转正地点等详细信息),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未及时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 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zfrs.gov.cn)通知。笔试科目为综合写作一科,主要考察社区工作相关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等方面素质能力。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内,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需按有关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线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zfrs.gov.cn)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履行社区职责、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通知书领取时间可登陆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zfrs.gov.cn)查询。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要根据各街道岗位需求填报意向岗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核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名单,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zfrs.gov.cn)公布。 (三)体检。从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费用自理。 (四)考核。体检结束后,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以及本人亲属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进入拟聘用范围人员。 对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则不再对本岗位其他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递补。 (五)聘用。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各街道岗位需求计划数,对报考同一街道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等额录取,未被录取到报名意向岗位的考生,在未报满街道剩余岗位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聘用的人员签订合同,确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对新聘用的社区工作者,按规定缴纳“五险”和住房公积金。社区工作者平时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作为合同签订和续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不论在哪个环节,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辅导机构和辅导资料。 本简章解释权归烟台市芝罘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咨询电话:0535—6225558 201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