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我区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名额 海口市琼山区拟招聘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20名,男女不限。具体招聘职位和人数见《海口市琼山区公开招聘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 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电脑,年龄在22—35周岁,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四)、热心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和表达能力;比较熟悉负责监督的行政区域内基本情况,特别是食品药品行业基本情况; (五)、同等条件下,居住在海口市内,会驾驶技术、有食品药品从业经历以及行政、医学、食品药品相关专业的人员优先。 (六)报考人员的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15年9月30日。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工作职责 (一)协助食药监部门对辖区公众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简称:四品一械)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二)协助食药监部门开展辖区“四品一械”专项整治、监督抽检和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协助食药监部门对辖区“四品一械”的执法检查、举报投诉的处理(不行使行政执法权); (四)劝阻、制止、督促其改正违反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五)承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方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五、管理方式 由 海南吉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区食药监局及街道食药监所工作,日常工作接受区食药监局、街道食药监所管理和考核。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2日——10月27日。 2、报名地点:(1)琼山区 中山南路2-28号(琼山电信公司隔壁)六楼琼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蔡丽君,电话:65893609,18889791266。(2)海口市琼州大道4号琼山肥皂厂二楼海南吉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人事部。联系人:江道兴,联系电话:65985990,18608963386。 2、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与报考职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填写《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名表》可到现场办理。现场受理代报名,代报者须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2:1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食药监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呈报区食药监局招聘领导小组研定。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食品药品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笔试分数及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 采取机构化面试形式,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举止仪表等。 (四)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两部分综合计算,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40%、60%.考试成绩将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递补人员中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七、公示、聘用和待遇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琼山区政府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与海南吉羽物业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区食药监部门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海口市琼山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逾期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月薪2100元(不含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增设一定岗位补贴。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考生录聘资格。 九、其它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 点击下载>>> 海口市琼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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