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事业单位人员专业结构,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灌云县2015年下半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并具备良好的品行;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体学历层次见附件1); 4.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临床、医技岗位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它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交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毕业证书、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岗位表)、未就业证明(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或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请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灌云县2015年下半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日-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3.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考生,免收报名考试费。报名时,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 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 5. 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直至不予开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核减的计划数分别调剂到本单位的临床、医技岗位。对少数因专业特殊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http://www.gyldbz.gov.cn/)。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面试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笔试 采用闭卷答题的形式,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20%(参照公务员招录《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医药卫生基础知识占80%(生理、生化、药理、解剖四门基础课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7日。考生凭身份证于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70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所有笔试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 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总成绩进行排序时,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完成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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