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兴试验区管委会的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见附件一《东兴试验区管委会招聘体制外工作人员需求情况表》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条件(详见附件一《东兴试验区管委会招聘体制外工作人员需求情况表》)。 二、报名方法 (一)填写报名表(附件二《东兴试验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体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采用现场交报名表或者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人: 2015年10月23日至10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联系人:温而刚,吴东霞。联系电话:2068725。 (三)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 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聘用和工资待遇 对拟聘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间,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工资2300元/月,并按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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