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5〕46号)精神,辽宁省测绘 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和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有事业心,能够安心测绘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三)身体健康。 (四)符合报考条件的2015年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详见《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单位工作地点 (一)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和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2名、财务管理人员1名。招聘的单位为辽宁省基础测绘院、辽宁省地理信息院、辽宁省摄影测量与遥感院、辽宁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和辽宁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二)辽宁省基础测绘院工作地点在 锦州;辽宁省地理信息院、辽宁省摄影测量与遥感院、辽宁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辽宁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等四个单位,工作地点在 沈阳。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步骤 (一)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11月1日(期间周六、周日不休息),8:30-17:00。 3.应聘者需填写《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由专业认证机构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未到毕业时间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毕业时间、毕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1张。在职人员 面试前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招聘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负诚信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5.报考人员1人只允许报考1个岗位。报考比例低于1:2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6.联系方式 辽宁省基础测绘院 联系人:张莉莉联系电话:0416-2630860 辽宁省地理信息院 联系人:刘东江联系电话:024-86586211 辽宁省摄影测量与遥感院 联系人:许燕茹联系电话:024-86586309 辽宁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联系人:杨阳联系电话:024-86586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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